2025年10月10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申请核准刘彦北京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获得通过,批复刘彦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根据批复表示,中国进出口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中国进出口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盛达优配-盛达优配官网-最大配资官网-长线配资炒股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